安达市发布关于全面清理整治废品回收经营活动的通告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给广大市民营造文明、整洁、优美的市容环境,我市决定对城区内所有废品回收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我市南横街以北、小北环路以南、哈大路以西、铁路街以东区域禁止从事废品回收经营活动,此区域内现有经营者必须在9月19日前停止经营行为,逾期不停止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取缔。

    二、其余区域从事废品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遵循以下规定:

    1、废品收购站应具备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。

    2、废品收购站的营业执照年检正常、经营手续完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经营。

    3、废品收购站不得在注册地点之外经营。

    4、废品收购站经营场所应落实“门前三包”,不得在超出批准的场所范围外堆放,不能长期停放货运车辆。

    5、有露天场院的,要设立规范的围挡,货物要做苫盖处理,做到不影响市容环境,不存在安全隐患。

    对违反上述经营规定的,将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取消经营资质,并给予相应处罚。